发文单位: | 成文日期:2020年12月29日 |
标 题:金水利〔2020〕57号河池市金城江区水利局 关于河池市刘三姐饮用水专业发展有限公司 延续取水许可的批复 | |
发文字号:金水利〔2020〕57号 | 发布日期:2020年12月29日 |
河池市金城江区水利局
关于河池市刘三姐饮用水专业发展有限公司
延续取水许可的批复
河池市刘三姐饮用水专业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递交《延续取水许可申请书》收悉。根据《关于河池市刘三姐饮用泉水项目延续取水评估报告技术审查意见的函》,可作为办理延续取水许可审批手续的技术依据。现批复如下:
一、你单位取水口位于河池市金城江区河池镇大卢村塘旺屯东北500米山花坡处,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07°51′17″北纬24°41′30″。
二、项目取水符合国家政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及水功能区管理要求,取用水是合理的。
三、经核定,同意年取水量为13.77万m3,取水方式:提水,取水用途:工业用水。
四、基本同意《评估报告》的节水评价、用水合理性分析及取退水对评估范围内水资源状况生态及其他用水户的影响分析成果。
五、延续取水许可申请书批准编号为:(桂河金)申字〔2020〕第0003号。取水有效期:2020年4月27日至2025年4月26日。
八、请按照《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按时报送水量并交纳水资源费,并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我局及时报送年度取水情况和下一年度取水计划。
河池市金城江区水利局
2020年12月2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河池市金城江区水利局办公室 2020年 12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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